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6 02:43:38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3、工业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二)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一、土地已征收但未开发如何处理。针对土地已征收但未开发的行为,可以主张恢复耕种,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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