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6 02:40:42
俩人没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分手即可。但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没有领结婚证但是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最后双方等待开庭审理即可。不过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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