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6 05:29:11
部分共有人未经同意擅自处分共有房屋无效,但涉及第三人利益保护时需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若部分共有人与第三人就处分权达成一致协议且未发生物权变动,则该协议为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分析;部分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否则处分行为应属无效。但部分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房屋涉及到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结合处分行为的不同情形加以处理。部分共有人与第三人就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意思表示一致并达成协议,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此协议应当为效力待定合同。拓展延伸;共同共有房屋的擅自处分问题及司法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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