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8:52:15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从理论上来说,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同时区分考虑。1、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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