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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8:48:15
青海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产假至158日,婚假为15日。两孩政策下,夫妻可自主生育两个子女,无需审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一子死亡、有非遗传性残疾子、再婚前生育子数为一个、再婚前生育子数为两个以上、不孕不育症经鉴定后收养子女等情况可继续生育。企、事业单位在产、婚假期内发工资不影响员工权益。法律分析;青海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3月25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青海省延长产假至158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婚假有15日。青海省婚假、产假在新修改《条例》中得到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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