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7:52:34
房屋租赁期内终止合同的情形如下: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且并未续租。2.出租的房屋灭失。3.承租人死亡,且生前并未有共同居住人。4.租赁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一、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承租人承担的相应义务)。1、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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