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7:55:29
国家保障未成年的受保护权、参与权、生存权、发展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户籍、职业、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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