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8:03:31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当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其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1)合同促使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因此,其行使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以免损害债务、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来行使,不能通过仲裁机关等其他机构行使。(2)撤销权行使的三种情形: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②无偿转让财产;③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第三种情形必须以受让人恶意为要件。一、合同保全的方式;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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