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8:08:37
企业清算的原因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经营困难等。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成立,清理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若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可申请破产清算。清算报告应包括注销企业概况、原因、清算组情况和公告情况。情况说明应包括称呼、详细情况、总结、特此说明和落款。法律分析;一、企业清算的原因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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