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5 18:44:17
自诉案件中被告被逮捕的,审理期限和公诉案件一样,一般是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一、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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