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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17:49:49
济南在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一、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四、“城市快速路”是指北园高架路、工业北高架路、二环东高架路(含老虎山隧道)、二环南高架路(含石房峪隧道、老虎洞山隧道、浆水泉隧道、龙鼎隧道、港沟隧道)、二环西高架、顺河高架及南延工程(含玉函路隧道、望岳路隧道)等高架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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