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7 20:44:50
一、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相对方因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直接损失。(1)缔约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所支付的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2、间接损失。(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获利机会的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2)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3)其他可得利益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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