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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7 20:14:25
根据《北京市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举措的通告》第三条规章,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法律依据,《北京市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举措的通告》第三条&;#160;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一)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二)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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