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7 21:50:36
【法律意见】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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