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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7 20:31:17
承租公产房的人去世后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家人可以继续承租,可以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生前未与承租人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继续租赁原住房的,可以通过协商继续该租赁使用权益,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承租人死亡后孙子可以独自承租吗。原承租人死亡如果此时租赁期限未届满,与之生前同住的孙子可以继续居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二、公租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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