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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7 20:31:19
本文介绍了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如何办理更名手续。申请人需要向所管辖房管站房管员递交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经过调查核实后,市房管局将审核通过并下发更名通知。最后,申请人需要到租赁管理科办理手续。法律分析;申请人同时具备的条件。1、原承租人已死亡、户籍迁出本市或离异。2、申请人与原承租人系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子女应年满18周岁(申请人与原承租人是配偶或者是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更名的顺序可参照《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办理,也可按照符合更名条件的家庭成员共同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3、申请人与原承租人具有同一住址的户籍,户籍须满2年以上。4、申请人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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