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7 20:42:44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对实际损失的赔偿,即信赖利益的直接损失,包括。(一)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产生的旅差费、通讯费。(二)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费、仓库租金。(三)在订约过程中,没有尽到照顾、保护义务,造成对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产生的费用、损失等。(四)上述费用的利息也是赔偿范围。一、怎样才构成缔约过失。第一个条件,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这正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后,合同的缔结过程就已经完成,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只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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