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05:24:14
法律分析。(1)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A、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B、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C、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D、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2)应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A、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B、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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