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04:53
农业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按照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三公开”的要求,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职权,依法办理农业行政案件。第三条行政执法公开事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公开:(一)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二)福州农业信息网;(三)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四)业务处室或办事大厅窗口。第四条行政许可公开,是指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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