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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04:53
石岩子荒山承包合同为绿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孙后代,在各级政府部门,林业部门的支持下。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决定,并向全村村民公开承包,党的小组一至同意决定,将所属的荒山石岩子(丰收公路两边)承包给乙方造林使用。甲方:乙方: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二、四至界线: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所有。四、承包年限自20年元月日至20年元月日止,伍拾年。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00元)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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