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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04:14
布艺窗帘店转让合同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西苑小区盛景苑商铺58号的爱家布艺窗帘店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75.60平方米。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金为5.4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元),其中包括:1.甲方已付的2个月房租5000.00元,之后房租与房东协商交付;2.店内货品10000.00;3.转让费39000。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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