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8:23
社区孤寡老人监护与救助管理制度为做好社区孤寡老人的监护与救助工作,提升社区文明形象,构建和谐社区,特制定此制度。第一条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成立孤寡老人救助与监护工作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孤寡老人的救助与监护工作。第二条城镇“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低保,330元/月/人,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250元/月/人。符合条件的再给与分类施保。第三条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和“五保”对象衣、食、住、医、葬由区财政按每人1500元核拨各镇(街)场给予包干补助。第四条城镇“三无”对象自愿入住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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