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46
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书第一条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第二条因旅行社的故决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由于不可搞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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