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38
新闻信息宣传考核办法为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对外影响,推动局宣传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及任务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对象为县住建局机关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具体任务分值见附表。二、计分标准采写的新闻稿件、信息、调研及理论文章必须反映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情况,并被该办法所指定的报刊媒体采用,否则不予计分。(一)新闻计分标准1、《大众日报》、《中国建设报》采用1篇计10分。2、《日报》、采用1篇计7分。3、《建设报》采用1篇计5分。4、被其他报刊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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