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28
学校疫情报告规章制度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二、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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