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33
职业中专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根据市、区《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有关精神,修订本规定。一、严控接待范围1.公务接待对象限于来深执行公务的有关单位、团体及人员,以上级机关或接待对象所在单位来函、来电为依据(特殊情况电话记录也作为依据),认真核实接待对象来深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身份。未正式来函来电的,原则上不予接待。2.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学校从事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食宿。确需用餐的,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用或公务接待就餐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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