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5:28
公车维修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甲方确定乙方为X市公务用车的协议维修单位。本协议所称汽车维修是指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包括汽车的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不包括汽车轮胎和蓄电池)。本协议所称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本协议所称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指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的企业。为保证公务车辆协议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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