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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5:35
青岛市房屋购买合同出卖人:买受人:一、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和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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