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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01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有序、高效进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并注明理由,复议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重新确定处理结果;复议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回复复议申请人。第二十九条复议部门:(一)对于经济处罚,当事人可直接向经济处罚执行机构(人)的上级机构(直接主管)申请复议;对于其他执行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总经办申请复议;对于集团总经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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