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43
员工给假实施细则规定员工给假实施细则第一条本公司定期放假日如下:(例假日逢星期日者不另补假)。(一)每星期日。(起算到每年12月31日为计算终止的标准日期作为服务年资并以计算,总务组应于每年初编算员工该年度应休的慰劳假日数并公布。第七条一般职员的准假权在该单位主管,主任以上人员的准假权在总经理。唯慰劳假的给予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由各该单位主管初核后,一律需经总经理的核准一次给假(请假一律须向总务组报备)。第慰劳假需于一星期前提出申请,唯在元旦及婚假前后不得准请慰劳假,又慰劳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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