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40
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划分审批交底交底内容: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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