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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37
北坡中学对违纪监考人员人员处罚规定第三中学对违纪监考人员人员的处罚规定一、监考人员迟到点名批评,每次扣除一节课时补助;一次考试中连续迟到两次以上,加倍扣除。无故不到者,按旷工论处。二、监考人员不认真检查,造成考生把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点名批评,一次考试中出现该情况两次以上者,扣除一节课时补助。三、监考人员向考生少发或多发试卷,造成学生成绩失实或给作弊者造成机会的,一经发现点名批评,扣除一节课时补助。四、监考人员监考不认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或打瞌睡或擅自离开考场,致使考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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