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29
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确保省指对外接待工作高效、顺利开展,本着勤俭节约、管理规范及有利于建设工作开展的原则,并结合工程建设处实际,制订本办法。一、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二、公务接待包括会议、参观、培训、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相关部门业务往来等接待。三、接待标准划分如下:(一)地(厅)级领导和随行人员来省指检查指导工作,可安排在市区就餐,每人标准不超过50-70元/天。除省指领导外,严格陪餐人数。(二)系统有关业务单位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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