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45
附院资金审批制度附属医院资金审批制度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财务开支审批程序与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财务开支审批权限1)全院财务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2)经院长授权,常务副院长、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及各级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有财务开支审批权;3)在预算范围内的财务开支,一个项目一次性用款伍佰元以内,由用款部门负责人、财务处处长审批;贰仟元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贰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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