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47
房地产公司工作例会规定房地产集团公司工作例会规定(一)组成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程总监、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各职能部门正、副经理(主任)、公司下属企业经理。(二)职权范围与会议内容落实公司管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审议各职能部门及的上(周)月工作总结和本(周)月工作计划,负责现场解决公司各部门、协作企业提出的有关日常经营管理方面问题,较复杂的事项有必要的可形成专题会议内容另行议事。(三)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工作例会每周定期召开一次,时间原则上为每一周的周一下午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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