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47
抗旱救灾资金补贴计划一、补贴内容及标准(一)在江、河实施挖河打坝,解决一级水源所支出的资金,由县财政全额解决。(二)跨乡镇、跨流域供水所支出的电费,由县财政解决。(三)县总排渠、湖泊、调蓄库实施补水的电费,由县财政负担。(四)在一级提灌能力不足且原有装机满负荷运行的前提下,新增设备费用由县财政解决。(五)对抗旱主动的乡镇予以抗旱经费补贴。(六)对早、中稻绝收并实施改种一季晚或晚稻的农田,每亩补贴30元。(七)对受灾严重、鱼池泛塘需要重新投种的养殖户,每亩补贴50元。(八)无法解决水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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