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47
厂区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在厂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一律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交叉路口、弯道,不得超过5公里,前后车保持一定的车距,并在车辆进出和弯道等处设置安全警示牌。第二条交叉路口、弯道、狭路、车间门口、消防栓附近、危险地段及要道一律不准停车。第三条在装运各种超高、超宽、超长等材料物件时,要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运输时,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妥善处理。第四条在装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时,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第五条铲车、电瓶车等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