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17
电动车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上牌和通行管理。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电动自行车。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行车。第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通行管理工作。对电动自行车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公布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合格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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