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25
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校纪,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生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和悔改表现等给予批评教育(包括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第三条学院严禁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严禁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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