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25
智能产品推广合同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作经营目的是综合各方在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从而把“舒心贝尔”打造成为可持续性发展,并具有良好市场竞争能力的国内取暖领域知名品牌,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1.项目名称: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成熟。3.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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