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16
矿区道路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规定为了进一步整顿矿区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杜绝交通违章,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现将本矿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在矿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本矿职工在矿区内驾驶机动车辆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矿对车辆管理规定。二、职工驾驶摩托车在矿区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严禁轻便摩托车载人。三、职工在矿区道路驾驶机动车辆(摩托车、私家汽车)时,严格按道路上所设立的交通安全标志行车。四、严禁职工驾驶安全技术参数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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