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7:26
某矿带班下井举报制度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互助保安,奖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地向企业安全管理科举报。二、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安监科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予以100-300元奖励。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1、举报本公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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