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25
景区摊位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为充实景区的服务内容,促进旅游景区的全面发展,逐步形成景观观赏、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景区部分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租赁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1、乙方承租甲方XX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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