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25
市政出台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条例为确保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政函〔〕4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二、参保手续(一)个人保险编号:以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保险编码。(各乡镇保险编码见附表)(二)参保人每年在确定的缴费月内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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