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25
被征地农民基础生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该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证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号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坚持政府、集体和个人分级合理负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自助与互济相结合,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第三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我县财政收入状况和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第二章参保范围、对象第四条本县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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