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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25
镇委林木消防责任状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关系到生态环境、林区安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此,特签定本责任状。责任目标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总目标是不发生森林火灾或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责任内容1、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为该村森林防火的责任人,负责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森林防火期间,落实各相关责任人抓野外火源管理、违章用火查处、火灾扑救的“三包”责任制。各村和林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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