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25
上海市区公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卖方)与同志(以下简称买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信守。第一条卖方将坐落于市区路(街、里、巷)号(幢)室出售给买方。该住房为结构,于年月竣工,建筑面积共平方米。第二条以成本价、统建解困房价、房改经济适用住房价、商品房指导价(或评估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产权。第三条计价:1、不超标面积平方米,以价出售,单价元,计元。2、杂物间面积平方米(层高2.2米以下[];层高2.2米以上[]),单价元,计元。3、超标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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