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6:26
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制造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电子、仪器仪表、印刷、烟草等加工制造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应当遵守本规范。消防、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军工、民用爆破器材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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