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8:42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煤矿为严格落实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人员范围矿副总以上领导、生产科室正副科长、井下生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二条带班职责(一)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二)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特殊问题时,及时组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重点盯防,并立即向信息办和调度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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