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8:07
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办法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速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支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加速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在予科[1998]140号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科委是全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国家制定《火炬计划重点支持技术领域指南》及我省制定的《高新技术范围细目》(见附件)内的产品。2、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水平应达到:A类: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试制
查看详情